刚刚,在中招考试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我发出去了一份离婚案件的调解书,平时这是再平常不过的工作,但这个案件却让我有一种不吐不快的冲动。
原告为女方云,被告为男方乐,二人于2007年登记结婚。云家有姐妹二人,没有兄弟,乐当时也是怀揣着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到云家生活,婚后二人育有一子一女。随着时间的流逝,生活习惯的不同、性格的差异纷纷显露,二人因生活琐事分居,乐独自到南方打工,云在家抚养两个孩子。因情感的不顺,生活的艰辛,云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因两个孩子均超过八周岁,涉及孩子的抚养问题需要征求孩子的意见,云说大女儿今年初三,要参加中招考试,为了不影响孩子的课程,我一如既往的选择在周末孩子们不上课的时候见面,谈话过程中尽量照顾孩子的情绪,就这样女孩还是眼含泪水,男孩还是紧张沉默。案件按部就班的进行着,就在中招考试的十天前,在沟通过一个调解意见后,原告打电话给我,告诉我她的大女儿有话要和我说,听完女孩的话,我明白了,是云将调解意见告诉孩子,希望以孩子的名义给乐施加压力,让乐作出让步。强忍着等孩子说完,在确认孩子走远后,我直接向云表达了我的不解和愤怒,问她为什么要在孩子马上参加考试的时候让孩子参与到夫妻的离婚纠纷之中,问她难道就不担心孩子情绪波动从而影响考试成绩,问她即便是想让孩子参与难道就不能等到考试结束。在我的责问下,云向我做各种解释,说不是故意告诉孩子的,是孩子无意间听到的。听着她的解释,我也控制了自己的情绪,告诉她这是我从事审判工作十多年来第一次直接将自己的愤怒情绪表达给当事人,告诉她我的愤怒不是因为孩子参与到案件中,而是这个孩子马上要面临自己人生中一场重要的考试,这个时候作为父母应该想尽办法鼓励孩子,让孩子心怀斗志的专心参加考试,而不是为了父母的纠纷而心怀怨念、惴惴不安。
隔了几个小时,云给我发了短息,告诉我已经向孩子解释了父母的纠葛,告诉孩子父亲也是爱孩子的。这个案子云和乐也充分考虑了孩子的状况,各自作出让步,顺利的调解结案,但我的心却久久不能平静。作为一名法官,同时也是一位母亲,每每遇到需要征求孩子们意见的时候,我总是要把时间放在周六、周日,或者孩子们放学以后,为完成一项工作,我可以加班,但却不想孩子们为此请假。在谈话时也会尽量考虑孩子的情感需求,会告诉孩子们无论父母的感情出现了什么问题,但他们爱孩子的心是不会变的,告诉孩子们他们是被爱着的,而不是被父母抛弃的,只希望他们的人生依然沐浴春风,向阳而生。
我处理的每一件婚姻家庭案件,都会不厌其烦的跟原、被告讲,孩子不是夫妻斗气的筹码,是他们生命的延续,应该竭尽所能的让孩子健康成长,尤其是心理健康。这似乎成了我的执念,似乎不讲一遍案件会缺少些什么,为此多做了很多工作,无他,只为孩子们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