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乡市中院关于行政诉讼案件集中异地管辖的通知,我院负责审理红旗区法院辖区内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从2015年5月1日至今,共受理异地管辖案件400件,平均每年审理150余件,行政机关败诉率达40%,无一超法定审限,无一错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今年以来,我院立案庭和行政庭的主管领导由党组成员、专职审委会委员李素芳同志负责后,两庭进一步加强了相互协作,共同作好异地管辖案件的受理、审理工作。坚持节约便民、效能利民、公开惠民原则,扎实推进行政诉讼案件异地管辖工作,让行政区划与司法管辖相分离,有效克服行政案件受理、审判过程中的各种障碍,许多来我院立案的异地当事人和律师对我院行政诉讼案件异地管辖工作给予好评。
一是坚持节约便民。我院在诉讼服务中心显着位置张贴行政诉讼案件流程图,安排专人负责诉讼引导和立案服务工作, 引导和方便当事人起诉。针对实行异地管辖后一些案件当事人因距法院较远到庭诉讼不便的问题,在开庭时间上灵活掌握,行政庭法官经常中午加班开庭,大幅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
二是坚持效能利民。对所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在行政机关提交证据、依据和答辩后,庭前安排原告、第三人进行阅卷、复制证据材料、依据,让当事人提前了解作出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依据,提高了一次庭审成功的比例。对行政机关有行政裁量权的案件,尽可能通过协调、调解方式解决行政争议。
三是坚持公开惠民。除法律规定不宜公开案件外,全部公开开庭审理。对重点案件或疑难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庭旁听,同时通过河南法院庭审直播网进行视频直播,确保案件阳光审理,以公开促公正、保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