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驱动是我国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进行经济结构升级,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创新需要知识产权制度的激励和保护,创新驱动与知识产权之间存在必然的逻辑关联。因此,我国经济转型的关键在于创新驱动,而创新驱动的战略支撑在于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适时跟进。
一、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成功国家发展经济的必然选择
所谓知识产权,其主体是专利、商标和着作权。除此,还包括植物的新品种,企业技术秘密、地理标志等等,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知识产权和知识紧密相连,它是知识创造的财富,是一种无形的财产。知识产权又是法律确认的产权,它和有形财产一样须受到尊重,受到保护。创新是自主知识产权的惟一源泉。只有创新,才能在关键领域掌握更多的自主知识产权,也才能在竞争中占据主动。这是被无数事实所证明的一条真理。知识产权的特征之一就是专有性,人无我有, 人有我新,“一招鲜,吃遍天”。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凭借制度、人口和资源要素等组合红利,我国创造了全球经济高速发展的奇迹,已成为世界上第二大经济体。但是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步入中速发展阶段的新特征出现,原来高度依赖资源和投资驱动的传统经济发展模式难以为继,该模式已很难再继续承担经济跨越式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历史重任,必须尽快推动我国经济发展模式由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的转换。这其中,知识产权要素将是决定这一转变能否真正成功的重要前提和根本保障。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而我国国情决定了我国不能走资源消耗型的发展道路,也不能走技术依赖型的发展道路,只能走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发展道路。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基础性制度。
通说,一国经济发展对其传统的发展模式具有高度的依赖性,往往需要借助重大科技进步才可能实现突破。如18世纪60年代,英国凭借蒸汽机的发明应用引领了第一次工业革命,顺利实现了本国经济发展模式的重大转变,并很快建立起强大的“日不落帝国”。后来美国、德国、日本经济的迅速崛起,也都是依靠当时重大的科技进步来实现的。正是由于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出现和发展,才使得发明家大量涌现,发明成果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从而启动了欧美的工业革命并创造了现代经济增长的奇迹。后来的经济史学家通过实证研究也认为,英国之所以能够成为第一次工业革命的耀眼明星,正是由于其最先创立和最早发展了先进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当今世界是一个知识经济时代,而其显着特征是,知识产权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实现一国经济跨越式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对知识产权的依存度不断提高。按照当前世界产业利润链评估,工业产品的利润80%以上都集中在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商标和专利许可上。在信息、生物、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知识产权的价值更为突出。例如,在半导体芯片价格中,86%以上都属于知识产权费用。现代工业尤其是战略性新兴产业一旦离开知识产权的支撑,必将寸步难行。
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我国创新驱动战略的重要支点
放眼当今世界,凡是创造了经济发展奇迹的国家,都是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最好的国家。相反,凡是未能及时建立和有效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国家,除了极少数能够依靠丰富的自然资源维持“暴富”之外,至今也没有真正实现跨越式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先例。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均表明,一国经济若想实现跨越式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建立和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战略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创新,同时要防止滥用知识产权制度,因为这不利于创新驱动的发展。要让知识产权合理流动起来,促进知识产权向企业流动,以企业为知识产权的产业化应用平台。应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政府科技计划的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实行权利、责任与监管相结合,促进公共科技资源的利用和扩散;完善技术市场的制度和环境建设,促进民间技术的利用;以多种方式提高专利利用。
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能够为经营者展开充分的市场竞争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现代市场竞争本质上是知识产权实力的竞争,其中难免会发生抢注、冒用、盗用、滥用知识产权等不正当竞争行为,需要通过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来加以规制。同时,要限制滥用知识产权。目前,应重点防止技术转让中滥用知识产权的垄断行为,抑制恶意闲置专利,禁止通过恶意收购竞争者专利技术和商标的方式限制竞争,以及限制利用知识产权进行价格共谋、排挤竞争对手等非法垄断行为。
适度引进外资和外国的先进技术,历来是一个国家发展经济、实现创新驱动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成功引进了大量的外资和技术,这与我国及时建立并实行了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能为外商提供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密切相关。此外,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还能为知识创新成果的转化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资产,其价值必须通过转化和应用,即使之商品化和产业化之后才能体现出来。知识产权运营让创新更有价值,具体模式包括知识产权许可、转让、融资、作价入股、专利标准化等。比如2015年福田汽车以评估价值20亿元的专利许可使用权出资入股与戴姆勒公司合作,成为专利运营的大赢家。而我国优秀的企业华为公司,截至2015年底在全球范围内累计获得授权专利50377件,为华为开展专利许可、专利诉讼、专利标准化等运营提供了支撑,现在华为与美国苹果公司签订了相互的专利许可协议,每年向苹果公司收取数亿美元的专利费,上演了国产手机企业的逆袭。
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正是把激励和保护创新成果的转化作为其根本出发点。很多国家都为促进知识产权的商品化和产业化设计了不少精密的制度,如知识产权评估制度、知识产权交易制度、知识产权股权制度、知识产权证券化制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制度等等,从而为推动知识产权融入生产过程,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提供了牢靠的制度保障。我国也不例外,在经历了长期的探索和实践之后,现在也已初步建立起促进知识产权推广应用和传播的法规政策框架。
三、知识产权是我国创新驱动战略的技术基础
在知识经济条件下,知识产权已成为支撑高新技术企业和现代战略性新兴产业生存发展至关重要的“脊梁”,它直接决定着各国与各地区的核心竞争力及其在世界产业链条上的上下游分布状态。我国若想规避被新一轮工业革命浪潮“边缘化”的危险,就必须积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坚持用知识产权战略引领经济发展的未来。
我国自建立和实施知识产权制度以来,已创造了大量的知识产权,并在知识产权的质量上也获得了长足的进步。据统计,截至2012年底,我国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已达43.5151万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2件;我国的商标累计申请量已达1136万件,累计注册量达到765.6万件,有效注册商标达到640万件,继续保持世界第一;累计受理国内外植物新品种权申请8000多件,授权4000多件,累计公告颁证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6000多个。大量自主知识产权的存在,为促进我国经济转型升级、实现经济发展模式由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提供了坚实的技术基础。
科学技术是世界性的、时代性的,发展科学技术必须具有全球视野。目前全球授权专利总量高达5000多万件,其余绝大部分的专利技术都可供我们免费使用。只要我们能够从我国国内市场的实际需求出发,深度挖掘全球已有专利这座含金量十足的“金矿”,合理利用“公知公用”技术,对于创新能力明显不足的我国企业来讲,不仅可以提高研究开发的起点和能力,而且可以大幅降低研发成本,缩短研发时间,这不失为有效提升我国自主创新能力从而推动实施创新驱动的“捷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中华民族最深沉的民族禀赋。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惟创新者进,惟创新者强,惟创新者胜”。让我们以改革这把钥匙打破利益固化的科技“藩篱”,冲破现实经济社会中那些僵化的体制机制的束缚,手握知识产权保护这个利器,让“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热情充分迸发,拥抱我国科技强国富民的美好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