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有车一族逐渐增多,法院受理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所占案件比例也再不断的上升,该调研文章旨在提示当事人注重细节,在此类案件中当事人如何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确定涉案主体
进入诉讼程序解决机动车交通事故的案件,涉及的往往是多方关系。可能牵涉到保险公司、车辆所有人、实际驾驶人、车辆挂靠公司等各种不同关系。正确确定赔偿责任主体,进而才能确定如何承担赔偿责任。
二、按照程序解决问题
笔者在审判实践中遇到这样案例:甲骑电动车与机动车发生碰撞,甲未及时报警,而是按照机动车车主乙(驾驶人)的建议进行“私了”。后甲因为花费医疗费超出乙支出费用,协商不成下向法院起诉。乙在答辩中称甲也有违章行为,需要承担一部分责任。因为甲未及时报警处理,并没有交通警察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加大了双方的举证责任。在发生事故时,视实际情况当及时报警处理。
三、保留原始单据,重视票据细节
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一般会进行住院治疗,由此产生一系列费用及票据。笔者在审判实践中,常发现的问题是:1、一些药品是在药店购买,但是医嘱中并没有体现药品为必须品。2、部分当事人在医生建议下使用辅助器具,但在医嘱上也未体现为必须品。医嘱中缺少的细节使当事人的主张无法得到支持。
四、规范鉴定,避免不必要的诉讼负担
机动车交通事故一般会造成人身或车辆等财产的严重损害,原告在起诉前为提供相关证据,有时会自行委托相关机构进行伤残等级、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等鉴定。此种情况下,一般是受害方提出,对方当事人未参与,故对鉴定结论、鉴定机构、鉴定程序或鉴定人提出异议,对鉴定结果不认可,申请重新鉴定,这种情况给法院审理带来难度。针对这种情况,建议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避免不必要的诉讼负担。
除了笔者提到的以上几点,交通事故案件中,判决率较高,因为一方当事人往往期望值过高,调解过程中,低于期望值的情况下不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调解方案。在此笔者提醒,根据现有证据及法律规定,合理调整期望值,也是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